根据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预算的文件精神,为切实改善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经学校评审组评审,拟定给予以下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即2021年4月15日—4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受助学生有异议,请向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反映,电话:0859-3112873 15186592747。
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
2021年4月15日
附件:
黔西南州盲聋哑学校2021年春季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名单.xls